一、公示内容

(一)规划概况

1、地理区位

马庆村隶属于固安镇,位于固安镇东部,距固安县城10公里。现状371省道和廊涿高速公路穿越村域,交通便利。

2、规划范围

规划范围为村域全部国土空间,村域国土面积为140.19公顷。

(二)规划发展定位

依托村庄现有丰富的林木和果树资源、非遗陶艺以及优美村庄环境,延续现状林果种植、观光采摘、陶艺制作,打造集观光采摘、贡梨种植、陶艺体验、文化传承为一体的生态人文旅游村。

(三)村域用地布局

严格控制永久基本基本农田、城镇开发边界、村庄建设边界。

农业空间面积为55.45公顷,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0.70公顷,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范围的面积为9.79公顷;生态空间面积为45.06公顷;建设空间面积为39.68公顷,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为0.09公顷,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16.18公顷。划定村庄建设边界16.05公顷。(四)村域空间管制规划

1、耕地保护

(1)本村内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9.79公顷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。

(2)本村耕地21.12公顷,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占用耕地;确需占用的,应提出申请,经村委会审查同意后,按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。

(3)未经批准不得在园地、林地及其他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活动,不得进行毁林开垦、采石、挖沙采矿、取土等活动。

(4)本村内划定设施农用地有4处,面积为0.93公顷,应按规定要求兴建设施和使用土地,不得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,并采取措施防止对土壤耕作层破坏和污染。

2、建设空间管制

本村规划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16.18公顷。

(1)村庄住房。本村内划定宅基地8.20公顷,每户建筑基底面积控制在233平方米以内,应在划定的宅基地建设范围内,且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、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。村民建房建筑层数不超过3层,建筑高度不大于10米,住宅应体现本地特色,符合村庄整体景观风貌控制性要求。

(2)产业发展。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.5,建筑密度不大于40%,绿地率不小于30%,建筑限高12米;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小于1.0,建筑密度不小于40%,绿地率不大于10%,建筑限高24米。经营性建设用地调整由村委会审查同意后,按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。

(3)配套设施

不得占用交通用地建房,在村内主要道路两侧建房应退后4米。村内供水由后水井提供,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小型人工湿地,房屋排水接口需经村委会确认后再进行建设。垃圾收集点、公厕等基础设施用地及村委会、卫生室、游园、广场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,村民不得随意占用。

3、防灾减灾

(1)村庄的宅基地选址和住房建设须避让自然灾害易发地区。

(2)村庄建筑的间距和通道的设置应符合村庄消防安全的要求,不得少于4米,道路为消防通道的严禁堆放杂物阻碍交通。

(3)广场、游园等作为避难场所的,应严格控制建设质量。

(五)相关附图

公示时间、地点及方式

(一)公示时间

2024年12月4日至2025年1月4日

(二)现场公示

固安镇马庆村村委会

三、意见收集与反馈

若公众有合理化意见建议,请于2025年1月4日17:30前将书面材料递交至固安镇人民政府,逾期不报视为放弃上述权利。

联系电话:137306179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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